| 第四届广东版画展征稿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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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5-25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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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会员:
为了进一步繁荣广东省版画艺术创作,推动广东版画艺术的发展,迎接“改革开放30周年全国美展”,拟举办2008年第四届广东版画展。
一、展览时间、地点
2008年3月25日 — 4月20日
深圳观澜美术馆
二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广东省美术家协会
承办单位: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
协办单位:深圳市文联 深圳市美协 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办 深圳观澜美术馆 《中国版画》杂志社 广州美术学院版画系 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
三、展览组织委员会成员
主 任:许钦松 黄启明 董小明
副主任:骆秋雄 肖映川 齐凤阁 李全民 王 永 骆文冠
委 员(按姓氏笔画排列):
王文明 邓耀明 宋光智 陈波 林德雄 杨雄伟 罗必武 钟曦 蔡拥华
四、作品征集要求
凡2005年“第三届广东版画展”以后创作的、未参加过广东省美协主办的各类美展的作品均可送选;题材、风格、形式不限(可结合反映改革开放30周年成就的题材);作品画心最大尺寸不超过 1.5米 ╳ 1.0米 (如尺寸超过,需先提供照片经艺委会审批),作品无需装裱和装框。每人送选作品不超过2件。
每件作品均须填写 “作品标签”并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。
各地、市美协和各大美术专业单位可集体送件,集体送件请填写《作品登记表》;零星作者也可通过邮寄送件,邮寄时请用硬质包装。
注: “作品标签”和 《作品登记表》可复印或从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网站( http://www.gdart.com/gdms/ )下载。
五、收件日期、地点
收件日期: 2008年3月1日 至 3月10日 ,逾期不候。
收件地址:第四届广东版画展筹展办公室
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文化体育中心观澜美术馆(邮编:518110)
联 系 人:赵家春
联系电话:0755-28023942
六、作品评选及待遇
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委会,评出约250件入选作品,其中获奖作品15件(金奖3件,银奖5件,铜奖7件),评委和特邀作品不参加评奖;所有获奖、入选作品将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颁发证书;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广东美术家协会一次入会条件。
七、作品收藏与退件
全部获奖、入选作品将由深圳观澜美术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;获奖、入选作品将由出版社出版专集。获奖作者获赠画册3本,入选作者获赠画册1本。主办、承办单位对作品有研究、摄像、录影、展览、交流、出版与宣传的权利。落选作品原则上于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。
八、声明
凡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的作者,均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。
附件下载:
第四届广东版画作品展送选登记表
第四届广东版画作品展送选作品标签
第四届广东版画展组委会
2008年1月20日
关键词:第四,四届,届广,广东,东版,版画,画展,展征,征稿,稿通,通知,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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